隨著生成式AI快速導入企業營運,AI應用已逐漸由過去以內容生成、知識問答為主的輔助工具,擴展至可規劃任務、調用外部工具及執行操作的AI Agent。AI系統的自主性提升,雖可協助企業加快作業流程、降低人力負擔,但也使其影響範圍由單純的輸出內容,延伸至資料使用、系統權限,及實際行動。企業若仍僅以模型準確率、資料品質或法規遵循作為治理重點,恐難完整因應AI應用落地後所衍生的各類風險。
一、不同AI風險特性帶動差異化治理需求
二、可信任AI能力由獨立工具走向企業平台功能
三、結論
圖1 臺灣AI基本法推動進程與企業治理布局契機
圖2 依AI風險特性對應之治理機制
圖3 可信任AI能力由獨立新創內化為企業平台原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