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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律透析第27卷第04期 -刑事程序之境外取證-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判決微軟應提交儲存於愛爾蘭伺服器之客戶資料引起各界討論

150元/點
字數 1289
頁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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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作者 林筠霈
出版單位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出版日期 2015/04/15
出版類型 產業評析
所屬領域 科技法律研析
瀏覽次數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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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案源起於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DOJ)因調查一起犯罪案件,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美國紐約南區法院於是依據1986年的儲存通訊記錄法(Stored Communications Act,SCA),要求微軟提交儲存於愛爾蘭伺服器的客戶郵件資料,微軟認為該法應只適用於美國本土的伺服器數據資料,故採取法律途徑挑戰該搜索票將權力延伸至掘取儲存於外國伺服器用戶資訊的正當性,然法院先是於2014年4月裁定微軟應遵循該搜索票,並於7月再度要求微軟必須履行;微軟則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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