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球行業分類系統(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GICS)之定義,數位媒體產業屬於「通訊服務」分類下之「媒體與娛樂」產業群組,當中包含廣告、廣播、電影娛樂、互動家居娛樂、互動媒體與服務等次產業,目前許多社群媒體與娛樂大廠如Google、Facebook、Netflix等皆涵蓋其中。在數位匯流以前,媒體、娛樂、網路戰場界線分明,然而隨著行動裝置的普及打破娛樂消費之時空界限,驅使媒體、娛樂、網路業者皆投入數位媒體服務。
一、國際數位媒體應用趨勢
二、國際數位媒體政策動向
三、台灣數位媒體應用趨勢
四、未來展望:台灣數位媒體政策發展
圖1 程序化購買關係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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