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層出不窮的企業個資外洩與詐欺事件,探討現行實務見解之趨勢,將有助於個資當事人行使自身權利,特別是在各法院對於「因果關係認定」未盡相同之情形下,誠應促使眾人重視相關個資法實務的發展,故本文將以近期企業個資外洩判決為研析對象,檢視當前實務的最新動態。
揆諸企業個資外洩所引發的民事訴訟案件,其請求權基礎多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 ,亦有部分案件同時主張民法第184條 、第227條及第227條之1 ,甚至有以消費者保護法為據者 。本文即以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消字第3號民事判決為例,簡介企業個資外洩事件之近期實務見解。
壹、前言
貳、案例事實
參、本案重點與法院判決結果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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