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全球政府皆開始談論開放資料(Open Data),希望將政府資料部分釋出,讓社會大眾可免費使用,促進公眾利益,也讓政府資訊更公開透明。然而從政府Top-Down的力量推動巨量資料應用,各國有不同策略作法,本文將以美國與韓國為標竿案例,研究兩國巨量資料推動架構與發展,進而提供台灣政府巨量資料應用之建議。
一、美國總統府擬定架構,各部會自行推動政府資料應用
二、韓國成立專責機構,負責統籌巨量資料應用發展
三、我國政府巨量資料推動,建議再集中資源強化應用價值
圖一、美國政府巨量資料應用推動架構
圖二、韓國政府巨量資料應用推動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