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標榜共享經濟的優步(Uber)等運輸網絡供應業者(Transportation Network Providers,TNPs),藉由智慧手機及其應用程式(application,APP)提供車輛載送等中介服務的新興商業模式被引入各國市場後,不僅改變資源的運用方式,更深深影響傳統市場上提供相同服務目的的傳統運輸業者,如計程車業者(taxicabs)與小客車租賃業者(livery companies)等。各國傳統運輸業者面對前述自稱共享經濟業者所帶來的競爭與挑戰,紛紛提出各種因應之道......
壹、前言
貳、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院伊利諾運輸貿易協會訴芝加哥市政府案
參、德國法蘭克福地方法院計程車派車聯盟訴優步案
肆、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