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商務部等四部會,於本年 4 月 11 日發布「關於印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14〕38 號)1,並以本辦法取代以往相關部會所發布的相關辦法,例如: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之「關於印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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