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29日和10月17日中國大陸與香港和澳門相繼正式簽署了《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以下簡稱CEPA),其中有關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具體承諾將於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國大陸與澳門的CEPA協定按照香港的模式執行,影響力小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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