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可依照美國專利法35 U.S.C.§282 條之規定,對於原告之侵權告訴可以提出防禦的方法:有不侵害系爭專利、主張系爭專利無效、或是其他非專利法上之事實或行為,足以作為專利法規定下的防禦......
一、非專利適格標的(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
二、專利無新穎性
三、專利欠缺非顯而易知性
四、最高法院KSR案及Agrizap關於TSM與專利進步
五、專利未充分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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