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美國訴訟律師費驚人,因此身為被告,在經濟分析下考慮和解,即使必須付出若干賠償金額之代價,只要該負擔是可能低於我方律師費用,或者是避免遭受被判侵權而衍生賠償鉅額之金額,只要算盤打下來可能合算,則不排除與對方進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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