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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曼聽證&Claim Construction案例研究(13)從Post-Nautilus案例看美國專利局與聯邦法院適用不同之專利申請範圍解釋標準---USPTO了解之請求項字詞不代表法院亦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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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 1957
頁數 3
出版作者 工研院技術移轉中心
出版單位 工研院技術移轉中心
出版日期 2016/01/01
出版類型 產業評析
所屬領域 智財訴訟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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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國專利法Section 112 條對於專利請求項(patent claims)課予了一項確定性(definiteness)之法律要件,該要件係關於專利請求項之解釋(construction or interpretation),為了要符合此要件,一專利請求項必須特別詳細(particularly)、並清晰無疑地(distinctly),指出該發明人視其為發明所欲請求範圍之標的(claim the subject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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