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 101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實價申報登錄制度1,依據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將地政事務所所收買賣登記申請案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訂租賃契約書之案件,及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成交案件進行登錄,並且基於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不動產價格哄抬,健全房地產市場之發展...
若有任何問題,可使用下方檢索互動介面找解答,或是寫信到客服信箱。
星期一~五 9:00-12:30/13: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