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Commission Nationale de l'Informatique et des Libertés, CNIL)發布新聞稿,以Google對用戶資料之處理方式缺乏透明度、提供予用戶之個人資料蒐集、利用資訊不充足以及缺乏對個人資料使用於個人化廣告之有效同意等原因,認其違反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第7條第2項 之規定,裁罰其5,00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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