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於營業秘密的保護,是以普通法(common law)作為營業秘密保護的重要依據;另外,各州亦透過立法程序將營業秘密納入州法保護;而後更進一步透過聯邦法位階的經濟間諜法(The Economic Espionage Act),以刑事程序手段保護營業秘密。
但是,前述保護營業秘密的法律,難以應對因科技進步而隨之進化的營業秘密侵權手法。再者,美國長久以來以州法和聯邦法分別保護營業秘密的作法,一直存在積習已久的問題。故而促使美國政府提出聯邦保衛營業秘密法,本文將就該法立法背景以及立法重點與影響作簡略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