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ITIS專題之目的乃在針對航太領域中,高潛力之新興產品或關鍵技術,擇要選擇其中深具商機項目,進行深入之市場分析。航太產業是台灣十大新興產業之一,可代表一個國家的工業水準及生產指標。不過,由於航太產業經常肩負著國防等政策性議題,導致航太工業無法著重於「創造經濟價值」—換言之,若純粹以經濟價值評斷航太產業,可能不如3C產業的高獲利率。無可諱言的,航太產業的推動,需要政府的政策性大力支持—本專題研究即依據各產品之發展現況、廠商競爭力、未來發展方向,以及各項目特殊之發展條件,或深或廣的進行研究。
基於政府推展軍品商維及新一代戰機陸續引進,維修市場如同注入強烈之興奮劑,但如何落實維修政策即成重要的課題。而能量、裝備及系統管理之建立與維護,因此將受衝擊。
從政策面來看,各國對該軍事用途物質均因戰備需求有自己的管理方式:由於我國生產技術及民生工業水準提升,若能在國內採購的物資上,鑑於規格與產能控制性高,就比較沒有問題,只要定期到民間廠商認證或下訂即可。但反觀之,自國外採購的高科技武器系統或裝備,維修成本將因其服役期限而成正比。所以,如何在降低成本與國防自主化之考量因素之間尋求平衡點,實為重要課題。
另外,從法律規定中來看,目前軍品維修大部份的項量仍掌握在國軍手中,故應重新擬定法律政策,將現有部份財產如:廠內之土地、房舍和裝備均受國有財產局及國有財產法限制,我們應就法源探討並適時修正,就使用期間、金額及返還狀況等條件明列辦法俾利遵循。至於最重要的人員部份,必須注意到輔導員工轉型除強調溝通外,福利因素宜由專業人員參與成立委員會研擬可行性。目前國內人力市場供過於求,處理上恐需謹慎—否則激化造成衝突將非吾人之所願。
鑑於國軍精實案之推動,政府軍機商維修政策指示及全力發展亞太維修中心,節撙國防預算支出等諸多因素考量下,未來軍工廠國有民營(GOCO)推動係必然趨勢,本報告謹以業者在推動軍機商維(含Co-located/GOCO)面臨之問題,建請政府單位/國防部(軍方),研擬營造有利環境作為。
首先,軍機維修工作少量多樣,裝備、土地投資大、回收期程長,在未獲得長期合約情況下,廠商不願貿然投資。再加上軍機商維修推動,軍方要求須原廠授權、授證及民航局(FAA/CAA)認證方能執行,軍方應速建立軍機維修驗證、授證體系,避免外國政府、原廠藉由維修授證、授權等造成國內廠商推動之障礙。且Co-located/GOCO政策並未就執行面(諸如實施方式/步驟、招商/合約簽訂、廠房/機具/土地作價移轉及人員疏處等事宜),研擬實施作為以利業者有所遵循,作短、中、長期之各項規劃。
針對上述所面臨之問題,宜儘速推動「政府擁有,合約經營GOCO」模式,由政府提供裝備、設施、土地及保證工作負荷的合約,由民間廠商執行,即可導正民間投資意願,以不重覆投資為原則,原民間已有之能量,則軍方不投資,同時軍方應考量民間投資、建立能量部份之成效(如縮短Turnaround Time及減少備份件所節省之費用),應釐訂一回饋民間的作法,以彌補民間固定資產之投資。在推動GOCO政策時,政府和軍方應就執行面、實務上研擬具體作法,並化解阻力,使趨於成熟轉型,同時軍方必須負責建立相關管理性作為。
接下來,為利軍機商維之推動,軍方應建立軍機維修驗證、授證體系。美國原廠要求授權與認證,主要針對其飛機或系統件之製造、組裝及功能研改,以確保其飛安要求,對於軍機維修僅需參照其合法釋出之技令執行即可。目前美軍方是如此執行維修工作,美軍直昇機維修大廠DynCorp公司亦是如此,軍機維修並無原廠授權與授證之要求。
軍品維修之標準係依據飛機或系統件原廠技令或美軍技令執行維修任務,在原廠技令未釋出前是廠家之專屬維修權利,廠家用以保障其智慧財產權及其利益,當原廠或美軍技令釋出後,經一定技令鑑定及驗證程序後,維修人員得以合法使用該技令執行維修工作,關切維修品質,若經完整品質管理及稽核系統,即可確保維修品質,提昇飛行安全與國家整體戰力。
早年因國內產業能力不足,國軍對外購軍品之獲得及維修,係採興建軍工廠來自建能量;如今,國內產業水準已突飛猛進,且正值行政院推動「調整政府角色」及國軍迫切建立新一代武器裝備維修能量的同時,斯時斯地正是借助民間力量,加速推動軍工廠轉型發展,落實「國防工業根植民間」及加強工業實力之大好時機!
本報告在綜整期間,承蒙經濟部航太工業發展推動小組與工研院航太中心汪明敏先生的大力協助,特此感謝。另由於郭元宏先生、張維斌先生不吝提供其精心拍攝之相片供本專題報告使用,使本專題增色不少,亦在此一併感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