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OECD 報告, OECD 各國因財政壓力與公部門服務面臨到的未來挑戰,其創新政策正朝需求導向轉向。所謂需求導向的創新 (demand-driven innovation policies),指由過去側重於研發、線性式的創新模式 (a linear model of innovation),轉變到更多元、全方位考量的創新循環(full scope of innovation cycle) 模式來進行創新政策的規劃。在此創新典範的轉移下,過去被視作“給定要素”的市場及需求因素,成為政策關切的焦點。
需求導向的創新模式賦予行政機關至為關鍵的角色,因行政機關掌握了可用來推動需求導向的創新模式之關鍵政策工具。尤其是政府憑藉龐大的購買力,擁有強大的拉力可以誘發創新需求、以先導性使用者 (lead user) 的身份來建立指標性效果、更廣泛地發揮創新的外溢效果,使政府採購成為各需求導向之創新政策工具中的核心政策工具。
然而政府採購創新為發展中的新創新政策概念,其實施經驗有限且政策評估機制尚待建立,因此如何落實政府採購創新至為仰賴跨國的經驗交流與資訊分享。芬蘭素有創新之國的美譽,面對氣候變遷、老年化社會、水資源危機、能源效率使用等未來挑戰,芬蘭國家創新局TEKES 在 2008 年的經濟危機之後,正以 OECD 報告點出的需求導向的創新政策,重新規劃其國家創新政策,而政府採購創新正是其採用的核心政策工具,TEKES 也據此推動了具體的政府採購創新行動計畫。本文以該計畫為例介紹政府採購創新的概念及芬蘭經驗,供我國政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