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就處理之定義與GDPR存在些微差異,且並未特別就自動化處理進行規範,惟本件判決除就GDPR所定義之處理為進一步釐清外,就透過行動應用程式產生有效性判斷資料,是否為我國個資法拘束範圍及將來因應科技發展修法動向有所啟發,且因現今新興科技發展快速,相關個資議題頗受重視,屬大眾所關切,因此本文擬簡介並分析之。
壹、前言
若有任何問題,可使用下方檢索互動介面找解答,或是寫信到客服信箱。
星期一~五 9:00-12:30/13: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