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歐盟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以下簡稱EDPB)針對「同意或付費模式」(Consent or Pay Models)下的同意是否有效的問題,指出「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大型線上平台僅提供使用者兩種選擇:同意平台處理個資以投放行為廣告(behavioral advertising)或支付費用,那麼它們將無法符合有效同意的要求 。」不久後,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以下簡稱EC)又以Meta「不提供處理更少個資的等值替代方案,以及不允許使用者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其跨服務的結合個資(按:亦即將消費者使用不同服務項目時提供或被蒐集的個資相結合為單一的剖繪資料)」 為由,初步認定其違反了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 Act,以下簡稱DMA)。本則專欄將分別就「同意或付費」模式的法律背景、爭議、EDPB及EC的意見,和後續之可能影響與發展進行簡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