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術將為21世紀產業發展必然的趨勢,近年來先進國家企業界投入轉殖作物發展者,每年都在增加。由於必須有高度研發投入作為後盾,所耗費之高科技人力與設備相當昂貴。
在創業初期,有雄厚的財力及人力支持研發工作,是轉殖作物農業發展之關鍵。而在技術不斷的改進之下,轉殖作物的應用已經不再局限於食物的提供,在醫藥、特化或環境保護等方
面,更是全球未來發展的趨勢。
目前重組DNA有機體(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簡稱GMOs)的植物產品問題,在國際間掀起許多評論的話題,其中最重要的不外是GMO產品的食用安全與否的問題、種植後對於環境生物多樣性的衝擊以及面對生技產品大國美國的政治壓力下,未來GMO產品的發展、貿易和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就台灣而言,前者,是為全體消費者以及環境污染問題把關的重要議題,而後者則是在面對政府加入全球貿易組織(WTO)的策略下,瞭解國際發展趨勢,以便未來在談判桌上爭取自己的權益時必需甚慎評估之處。
因此,及早設立轉殖作物上市之管理規範,是推動生物技術發展的必經途徑,而建立我國遺傳資源法案,則可以保護我國生物種原的所有權。隨著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的正式簽
署,全球生物科技的發展與貿易規範也將進入成熟期;台灣必須儘速制訂遺傳資源法案以及通過正在修法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法案,方能落實21世紀台灣生物技術產業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