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新月異,日常生活亦因網際網路更加全球化,資訊流通亦是,然而涉及資料跨境傳輸,在虛擬無國界的網路空間中,個人隱私究竟該如何保護,即因各國面對隱私保護的態度,甚至文化差異,而有不同管制,觀美國與歐盟即可見兩類截然不同的隱私保護模式,再細緻觀察其法規之發展,美國以自律規則搭配上部門式立法,如針對教育、醫療、金融等,並讓各州自訂相關法律;相反的,歐盟則採取全面性的立法,從近期通過之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可知
壹、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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