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貳、推動OTT服務涉及網路中立性之新近法制發展
一、美國
(一)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2015年「開放網路命令」
(二)U.S. Telecom Association v. FCC案
二、歐盟
(一)歐盟2015年「開放網路」規則
(二)BEREC公布網路中立性與OTT報告
(三)影音媒體服務指令2015年完成公眾諮詢
參、OTT影音服務內容與著作權保護
一、美國
(一)American Broadcasting Companies, Inc. v. Aereo, Inc.案
(二)Fox Television Stations, Inc. v. FilmOn X, LLC案
二、歐盟
(一)2015年線上內容服務跨境可攜規則草案
(二)2015年歐盟著作權現代化架構行動方案
肆、結論暨對我國之建議
一、結論
(一)OTT服務與電信服務間之關係界定,影響管制強度之確立
(二)網路中立性內容漸趨明確,並以合理流量管制措施為例外
(三)OTT影音服務之著作權議題,聚焦傳輸形式與授權條件
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