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競爭力之強化向來為各國關注的焦點。日本政府鑑於因長期貨幣緊縮而造成的低迷,同時延續該國內閣於同年 6 月所提出的「日本再興戰略」,在 2013 年 10 月將「產業競爭力強化法」的法案提交於國會。 同年 12 月 4 日,該法案即通過。隨著該法的實施,原本同樣以促進產業競爭力為目的「產業活力再生與產業革新活動相關特別措置法」(下稱舊產活法),也隨之廢止。本文擬就其背景與內容作簡扼的介紹,並且,為著重在本法如何協助企業推動創新的面向,將以該法中包含引人注目的「企業實證特例制度」與「消除灰色地帶制度」的第三章-「推動新事業活動相關限制的特例措施等的整備以及限制的改革」為概述說明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