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影響公開上市公司股利發放影響

提議理由:

雖然公司法已開放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可在章程授權的前提下,以視訊方式召集股東會;公開發行公司也可鼓勵股東以電子方式投票,以避免集會人數不足而發生流會的情形,但目前以電子方式投票公司極少數,修改或放寬相關法規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特殊狀況下同意董事會決議即可進行股利發放數據與時程,提供投資人適時取得股利途徑經濟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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